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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231万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6日发布两个文件,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涉及提高贷款额度、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多项举措。3月24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231万元。

当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出调整。一是上调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首套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新增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与此同时,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区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都可以在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时可享受的额外利息补贴比例:累计缴存年限在1(含)至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累计缴存年限在5(含)至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在10年及以上,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瑞希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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